专业人员
李剑 律师,北京市ag真人国际官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信守承诺,敬业执著,办案风格务实严谨,庭审辩论能力强,擅长办理高难度、高风险的民商事法律事务和公司并购、上市、发行债券等高端法律事务。在处理民商、经济案件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专长。在多年的律师执业中,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经济诉讼、矿业能源、企业并购、境内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曾为或现为和记黄埔(北京)地产公司、国电集团、北京利达集团、优朋普乐(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地铁三号线项目、中国医药报社、北京因赛思科技有限公司、中远造船工业公司、北京银行总行、中航集团深圳资源公司等众多企业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尤其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大量境内投资、融资、并购、境内上市、法律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
学习经历:
1996年9月--1999年6月 山东省第八高级中学
1999年9月--2003年6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法学专业
业务专长:
知识产权、矿业能源、企业并购、境内融资上市、外商投资、法律顾问、经济案件的诉讼与仲裁等,尤其在大型互联网企业有过8年的法务部负责人的从业经验。
承办过的部分法律事务:
李剑律师参与并主持过的项目或案件有:
(一)非诉类
参与烟台龙源电力公司发行并上市项目;
国电集团发行短期融资债券项目(签字律师);
国电集团发行中期票据项目(签字律师);
北京利达集团收购三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项目;
国电集团收购湖南电厂项目;
国电集团收购山西煤矿项目;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重组项目;
国电集团收购石家庄商业银行、宁夏银行、大连银行项目;
深圳地铁三号线项目;
中航集团深圳资源公司收购云南磷矿项目。
(二) 诉讼类
北京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信用证诉讼纠纷案;
珠江建设公司诉珠江投资、合生集团股东权益诉讼纠纷案;
首都机场地产公司诉三能公司房产开发纠纷诉讼案;
掌信集团诉天津市财政局投标招标行政纠纷案;
北大青鸟与国浩房地产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纠纷案;
财政部财科所下属企业产权合同、人事争议纠纷案;
北京电力电容器厂破产案;
优朋普乐(中国)与上海思华CDN合同纠纷仲裁案;
北京因赛思科技与星美传媒集团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北京因赛思科技与上海激动网CP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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