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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不止“西湖龙井”!ag真人国际官网律师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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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西湖龙井”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新昌县龙鼎茶业有限公司(下称龙鼎公司)不能证明其销售的被诉侵权商品是符合“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产地、工艺、品质要求的商品,却在其包装、销售页面标注“西湖龙井”字样,侵犯了“西湖龙井”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持了一审法院所作龙鼎公司须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等共计100万元的一审判决。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西湖龙井”成为了我国茶叶品牌的“金字招牌”,随着其品牌知名度的提升,许多不法商家盯上了这块“香饽饽”,致使针对“西湖龙井”的侵权行为呈现多发态势。那么,应当如何遏制此类针对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行为?
ag真人国际官网律所合伙人律师王培彦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介绍,知识产权维权目前面临赔偿数额低、举证难度大等问题,正是由于赔偿数额甚至可能低于侵权人违法获利,导致了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有“摁下葫芦起来瓢”的趋势,给权利人维权带来困扰。该案中,龙鼎公司所售“西湖龙井”的销售额约为350万元,终审判赔金额为100万元,赔偿数额与销售金额的比例达到28.5%,高额判赔能够在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同时,为之后有同样“小心思”的不法商家敲响警钟。
王培彦律师表示,地理标志协会作为商标管理单位,应当肩负起责任,积极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其商标不被侵犯或淡化。同时,应对当地生产经营者及会员单位使用地理标志予以有效的管理、引导和规范,真真正正地将责任落实到位。“建议地理标志协会统一产品包装,由其进行统一设计、共同推行,帮助实现对生产厂家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力度,实现品质可控,更好地塑造地理标志产品口碑。”王培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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